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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关于招募评估会员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43 次

各相关单位:

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018年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供销联社牵头成立,为我市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的专业化平台和服务性机构。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度评估会员(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拟确定评估会员5

二、报名资格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至少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

)熟悉农村产权交易规则有良好的市场运作管理团队和农村资产评估专业能力;

)同意向本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保证其合规展业

)承诺遵守中心的相关规定认可本中心的管理制度和发展理念,能为农村产权交易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

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地址:瑞安市安福路30号一楼)。

、报名材料

申请机构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评估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在本单位完成执业资格注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专职评估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仅可提供本机构自身的上述人员材料,不得使用总公司人员)

(五)提供其独立持有的评估资质备案证书及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不得使用总公司资质备案证书);

(六)在瑞安市域内已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同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及复印件;

(七)近三年内企业违法违规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八)2024年税收完税证明;

(九)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十)与农村产权平台合作的相关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本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评审明细表》(附件2)开展综合评分,最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用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级:机构评估资质得分、专业人才得分、评估机构经营年限(经营时间较长优先)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本中心组织评议后择优确定

(二)合作机构入库后,须一个月内在瑞安市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30㎡(含)以上,并配备满足基本办公需求的设施设备。本中心将统一组织实地核查,同一个办公地址仅限一家机构报名入库。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上述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库资格,空缺名额按评分排名依次递补。

评估项目摇号方式及流程依照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项目评估摇号细则(试行)〉的通知》(瑞农产权〔2023〕4号)、《关于修订〈项目评估摇号细则(试行)〉部分事项的通知》(瑞农产权〔2024〕5号)等文件执行;

)项目评估经费结算按以下规定执行:依据《关于瑞安市农村产权中心调整相关收费和相关制度的通知》(瑞农产权〔2023〕1号)、《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项目评估经费结算方案(试行)》(瑞农产权〔2024〕7号)文件执行;鉴于每年除房地产估价以外的资产评估土地评估业务量较少,后续不再另行制定相关的专项结算方案,统一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五)经审查通过的机构将与本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授予评估合作资格合作期为1年

(六)在合作期内,本中心将对评估会员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重点考察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及响应时效等,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并通知。

(七)合作机构退出合作时,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申请机构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

  话:0577-66807171

附件:1.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评估会员申请表

2.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评审明细表  

 

 

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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